关于做好2016级新生户口落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9-07 作者: 点击数:

院各系:

2016级新生报到工作已经结束,为确保新生户口落户及身份证办理工作顺利进行,保卫处将于近期统一集中办理新生户口迁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原则:新生户口落户及身份证办理本着完全自愿办理的原则。

二、所需材料

1、《户口迁移证》原件;

2、《入学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专用相片需学生本人到指定地点拍照,时间另行统一安排。

三、时间要求

1、凡需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请务必在9月26日下午17点前将《户口迁移证》及其他落户所需材料上交所在班级辅导员。

2、请学院各系新生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收齐需要办理落户学生的《户口迁移证》、《入学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于2016年9月27日下午16:00前交至保卫处周老师处,办公时间:8:30—16:20,联系电话:85274881),届时由我处前往岱山派出所统一办理落户手续。

四、注意事项

1、《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与《入学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一致;

2、《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籍贯、身份证号码等内容不得涂改;

3、《户口迁移证》上的籍贯、出生地两项须规范填写为XX省XX(市)县;如若地址错误,应及时退回原户口迁出地予以更正;

4、《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必须写明: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南昌市青云谱区气象路58号;如若地址错误,应及时退回原户口迁出地予以更正;

请各学院督促新生辅导员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协助我处和公安户政部门共同完成2016级新生户口的落户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级新生户口迁移登记表》

附件2:《新生办理身份证程序》

特别提醒:超过规定时间,按照公安机关规定不再予以办理落户。

保卫处

2016年9月5日

附件1:

2016级新生户口迁移登记表

系及专业班级: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生源地派出所

总人数:

附件2:

新生办理身份证程序

1、凡办理了户口迁移需要办理新身份证的同学,要待落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大约在10月下旬)方可申请办理新证,拍照及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2、。派出所收取办证费用:旧证换新证20元;身份证遗失补办40元;

3、领证时间:1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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