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户籍服务指南

时间:2018-06-28 作者:保卫处 点击数:

一、新生户口落户

1、我院录取新生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院。

(1)凡选择将户口迁入学院的江西省外新生,需原生源地《户口迁移证》、新生《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凡选择将户口迁入学院的江西省内新生,需原生源地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新生《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各系收集好以上所需材料后,于每年11月10日前以系为单位将以上户口迁移材料交至学院保卫处,由保卫处统一前往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打印新生《常住人口登记表》。

2、根据公安部通字(1994)62号文件,江西省公安厅赣公通字(95)65号文件,要求新生《户口迁移证》各项栏目填写完整、清楚、不得遗漏、涂改;迁移证上的姓名(不含别名)一定要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迁移证上的籍贯及出生地必须注明到省、市;迁往地为: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3、凡新生户口已迁入学院的同学,户口迁移后需自行前往辖区派出所办理身份证件。

4、新生户口迁移不跨年办理。派出所不接受老生落户申请。

二、应届毕业生户口迁出

1、每年5月初,学院保卫处向户口已迁入学院的毕业生发放《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学生填写《信息表》交辅导员,辅导员收齐《信息表》后交至保卫处。

2、保卫处将应届毕业生户口迁出名单交辖区派出所留底备查。

3、学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到保卫处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

4、江西省生源学生凭毕业证、《常住人口登记表》直接前往生源地或就业地派出所办理户口上户手续;外省生源学生凭毕业证、《常住人口登记表》自行前往岱山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后,再前往前往生源地或就业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士官生、义务兵户口迁回原籍后凭入伍通知书自行确定是否予以注销)

5、户口迁移手续原则上由毕业生本人办理,确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的,由受托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书及委托人的毕业证到保卫处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后,按上述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三、往届毕业生户口迁出

往届学生毕业后需办理户口迁出的,须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或学院学生工作处出具的毕业证明到保卫处签名领出学生《常住人口登记表》;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出具一份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签名领出学生《常住人口登记表》后,凭毕业证、《常住人口登记表》自行前往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四、退学学生户口迁出

凭学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我处领取本人《常住人口登记表》后自行前往辖区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如委托他人代办还另需出具一份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常住人口登记表》及《户口迁移证》遗失补办

1、学生本人提出户口迁移证遗失补办书面申请。

2、学院保卫处审核签署意见。

3、学生自行前往辖区派出所查询《户口迁移证》编号并补开《户口迁移证》。

六、身份证遗失补办

1、学生本人到保卫处领取补办申请表,按要求填写信息,并经所在系和保卫处审核盖章。

2、学生持申请表自行前往辖区派出所办理身份证补办手续。

七、《常住人口登记表》底页借出

1、在校学生凭学生证及身份证、教职工凭身份证办理借出手续。

2、户口借阅原则上不超过七天,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应及时说明,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

八、教工集体户落户须知

我院教职工可自愿选择落户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教工集体户。

1、教职工落户本人需准备材料:

(1)当事人落户申请

题头:南昌市公安局青云谱分局岱山派出所,内容写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原派出所名称、落户理由。

(2)原生源地户口迁移证(原件+复印件);

(3)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4)学院组织人事处出具接收证明和调令或人事代理的代理合同;(原件+复印件);

(5)全国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派遣证(原件+复印件),报到地地址为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6)本人身份证

(7)带上述材料到院保卫处长审核并签署“市公安局青云谱分局岱山派出所:该同志(教师)为我院正式职工,请协助办理户籍迁入手续为盼”意见,(盖章)后自行到岱山派出所办理。

九、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

根据《江西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工作规范》(赣公字[2012]160号)第八条:拟在居住地居住三十日以上,已满十六周岁的流动人口,在依法申报居住登记后,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发给有效期为六个月的《江西省居住证》

申请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固定居住处所证明材料。

3、育龄妇女应当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2张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十、 户口注销办理程序

1、死亡注销:代办人凭死亡者身份证、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学院证明、代办人身份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二份到保卫处领取死亡者集体户口底页后前往派出所开具户口注销证明。

2、入伍注销:凭入伍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到保卫处领取本人集体户口底页后自行前往派出所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出具二份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十一、联系方式

学院保卫处办公电话:0791-85274881

辖区派出所:南昌市公安局青云谱分局岱山派出所

辖区派出所办公电话:0791-85277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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